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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我元宇宙最全介绍

来源:本站

套我

2024/03/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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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探我是一家什么样的平台?
探我是一家以社交和商业为核心的元宇宙平台,致力于推动人与人、人与品牌之间的链接,为用户提供一个独特、沉浸式的虚拟体验,能够互相交流、共享和协作,同时探索无限可能性的空间。
探我的社交元宇宙是一个多维度的虚拟世界,允许用户创建自己的虚拟化身并与他人互动。在这里,您可以与全球各地的朋友和家人相聚,参与虚拟活动,享受娱乐和文化体验,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建立社交关系。
我们的社交元宇宙还提供了各种沟通工具,使用户可以轻松地进行语音聊天、视频通话和即时消息交流。不仅如此,我们还支持虚拟活动和社交互动,从聚会和演出到学习和合作,用户可以在这里找到无限的可能性。


2、探我具备哪些资质?
电信牌证许可:5个
软著证书:11个
版权及作品登记:16个
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会员,会员编号:CSIA20233761
平台PC端备案号:桂ICP备2022011648号
APP备案号:桂ICP备2022011648号-3A
公安网备案号:桂公网安备45010702002130号
探我科技成为南沙元宇宙产业先导示范区第五批入驻企业,广州南沙区科学技术局与2024年1月19日发布,政府信息公开。

3、探我APP都有什么功能?
A:AR
利用AR技术、空间算法匹配进行陌生人交友;用户可在APP上打开AR进行探人,探到有趣的人、欣赏的人,可直接访问对方的空间,进行陌生人聊天。


B:空间装扮/场景派
提供虚拟现实场景,实现沉浸式社交。用户可以通过个人构思、可无限遐想的去装扮属于自己的3D个人空间并绑定功能,打造成自己虚拟的家、虚拟的工作室等等。这个属于你自己的虚拟个人空间,能够很好的展现自我的个性,让每一处细节,每一个装饰物,都充满你对生活的独特见解与感悟。在这个属于你自己的个人空间里,通过自己的兴趣、爱好、需求,开启派对,进入有声领域,没人在乎你的外观长相,没人在乎你的高矮胖瘦,你无需社恐,只需要用你的声音,传递你内在的美,让你的声音更有力量,让更多人了解你,让这个世界聆听你。你就是你,那个独一无二的的你!
C:即时通
用户可以在你的通讯录中进行互动通讯:
在密友列表(你关注对方且对方关注你)
关注列表(你关注的人)
粉丝列表(对方关注你)
群聊列表(你加入的某个群)随时随地进行聊天互动。
同时还有黑名单,可将对方列入黑名单。
D:电
你可以把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形成内容,通过电报进行输出。输出内容:短视频、图文、商品广告、数字门票等。用户通过电报进行推广引流。让更多的人了解你,关注你、可参与你的各种商业活动。与微信朋友圈的区别在于,发微信朋友圈,仅限于你的好友可以观看到你的传播内容。而发电报,可根据用户的兴趣采集进行千人千面的推流,APP上所有人都可看到,将传统的内容输出变为新式的数字内容,且生成带有强不可篡改的溯源锁客性质,与电报发布者直接建立关系,建设你的私域流量体系,更直接的满足你的社交需求!


4、探我的价值核心是什么?
探我研发的“物造局”新型商业生态体系即将上线,物造局是数字物品运营体系的总称,其中包含了选品、商品物造(3D建模)、平台推广、厂商对接、资料审核、物造权益人服务等功能。
什么是数字物品?
数字物品是通过AR/VR技术,让物品更为详细、真实地在元宇宙中呈现,利用最新的区块链技术,确保这些数字物品的唯一性和真实性,赋予物品独特价值。数字物品按照使用方式分为“数字商品”、“数字文创”。数字商品是以现实物品为基础,可在探我虚拟世界中使用。但数字文创仅可在探我虚拟世界中使用。
数字物品的特点?
数字物品是有价值的数字资产,物品以数字化方式进行确权,使其具备金融属性,即可以其作为标的进行交易、流通以及融资,随时随地将其转换为现金,是真正的元宇宙硬通货。
数字物品-“数字商品”解决什么痛点?
数字商品的出现,将重构供给侧与消费端链路,厂商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,定制数量,不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,厂家无需一次性大量生产商品,也无需担心价格倒挂严重,真正实现需求与供给的精确匹配,从而解决产能不足及过剩问题。与以往商品消费模式相比,数字物品的消费,更能让所有消费者在虚拟世界享受到别样体验。
数字物品-数字商品如何运作?
数字商品选品以商品SKU为单位,以刚性需求、高频、高性价比的产品为主,由C端用户进行选品,支付物造费,对所选产品进行3D建模(由物造权益人委托平台进行)获得物造权成为物造权益人。由平台对接厂商,审核产品进行上架,进行平台推广及数字商品售卖。
平台通过该上架数字商品实际价值进行核算匹配,生成该数字商品的数字商品碎片,植入盲盒活动、用户任务、互动游戏、社交礼物、空间装饰等场景,用户在深度体验过程中加深对该数字商品的认知。
用户获得数字商品碎片,可合成数字商品,数字商品可兑换实物,邮寄到家;数字商品可转增给你关注的好友;也可将数字商品通过平台进行折扣回收。
用户购买数字商品、数字商品碎片后,平台通过财务结算,物造权益人将获得销售金额的1%物造权收益。
数字文创与数字商品的运作流程是一致的。

区别在于:

A:数字商品销售,物造权益人获得销售金额的1%物造权收益;数字文创销售,物造权益人获得销售金额的10%物造权收益;
B:数字商品是以现实物品为基础,可在探我虚拟世界中使用。但数字文创属虚拟物品,仅可在探我虚拟世界中使用。(数字商品、数字商品碎片、数字文创、数字文创碎片,都可以在我们场景派对中进行礼物打赏哦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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